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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A12版:都市法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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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 年 8 月 17 日 星期 放大 缩小 默认        

玉石大盗一审获刑无期
盗窃金额达358万元 被告不服提出上诉

  □记者 魏红萍

  实习生 李圆圆

  华凌玉器市场“熙隆堂”玉器店被盗案,日前有了一审结果:两名被告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15年。

  8月12日,记者从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,该案被告不服判决,已经提出上诉。

  百万玉石被盗空

  2009年8月15日早上,乌市华凌玉器市场“熙隆堂”玉器商行老板像往常一样开门营业,打开店门,他顿时被店内的景象吓蒙了:除了一节柜台里档次较低、价格较便宜的玉石外,店内其他玉石差不多被洗劫一空;保险柜也被撬开,存放在里面的贵重玉石被盗;监控、电源、通信系统被破坏,玉器店后部天花板被打了个洞……经清点,被盗高档玉石挂件、摆件、把件以及纪念版的人民币、纪念币超过千件,价值370多万元。

  接到报案后,警方迅速介入调查,并在案发35小时后,将涉案的6名犯罪嫌疑人抓获。

  团伙主谋是惯犯

  一名嫌疑人交代,6人组成的盗窃团伙中,2人负责盗窃,1人负责窝赃,3人负责销赃。两个负责盗窃的“江洋大盗”分别是29岁的孙建和38岁的张浩,他们虽然年龄相差近10岁,却有很多共同点:都出生在库尔勒市;同样都是在青春年少时就误入歧途,开始行窃。

  1999年10月,未满18岁的孙建被库尔勒市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。第一次入狱改造,孙建表现还不错,2002年4月提前释放;然而到了社会上,他还是无法控制自己的手,见到东西就想伸手,2003年8月,再次以盗窃罪被库尔勒垦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。

  与孙建比,38岁的张浩也好不到哪里去,年龄不大时就四处偷窃。1988年,不足16岁的他被四川渠县法院判了7年,刑满释放后,安静了两年又开始重操旧业,2003年再次被库尔勒垦区法院判了四年零六个月。

  这些共同点,让孙建和张浩很快成了盗窃搭档,开始疯狂地游走于库尔勒市的大街小巷,凭借手中的撬杠、平口钳子、榔头等工具,溜门撬锁打洞,频频出入民宅、店铺和厂区。他们盗窃的物品也五花八门——香烟、电脑、玉石、中药材、黄金首饰等,应有尽有。得手之后,他们会很快将赃物变卖,供自己奢靡的消费。

  除了在乌鲁木齐市华凌市场盗窃玉器店,孙建还在库尔勒市盗窃一玉器店,一把偷了56万余元的玉石和黄金首饰,案发后仅追回1350元的玉器,其余的均被其变卖挥霍。

  不服判决要上诉

  在乌鲁木齐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意见书上,记者看到孙建涉嫌盗窃的案件多达21起,涉案金额为500多万元;而张浩涉嫌盗窃的案件有8起,涉案金额为440多万元。

 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,最终认定孙建和张浩在实施盗窃案件的数量上没有问题,但在认定的数额上有出入。法院认定孙建实施盗窃21起,盗窃数额为358万多元,而张浩参与盗窃8起,涉案金额为300多万元。虽然数额的认定减少了很多,但法院认为,两人均两次被判刑罚,刑满释放之后,却不思悔改,再次采用撬门溜锁的方式多次盗窃民宅和玉器店,属于累犯,应当从重处罚。

  8月3日,乌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:判处孙建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罚金50万元;判处张浩有期徒刑15年,剥夺政治权利3年,并处罚金20万元。

  对一审判决结果,孙建表示不服,遂当庭提出上诉。      (涉案人员为化名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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